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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默氏微言]]></title>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link>
	  <description><![CDATA[百鬼猙獰，上帝無言。什麼世道！ 筆名默客、柳塘風,歡迎大家,有空來坐。謝謝您的光臨。E_mail：y_ri2003@yahoo.com.cn。]]></description>
	  <language>zh-CN</language>
	  <pubDate>Sun, 6 Jul 2008 01:06:33 +0800</pubDate>
	  <lastBuildDate>Sun, 6 Jul 2008 01:06:33 +0800</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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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nagingEditor><![CDATA[yangri007]]></managingEditor>
	  <webMaster><![CDATA[默客]]></web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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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默氏微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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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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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俯卧撑】讣告（转）]]></title>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660144733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STRONG><FONT color=#0000ff>【俯卧撑】讣告</FONT></STRONG></P>
<P><FONT color=#0000ff>　　很好很强大委员会、打酱油委员会沉痛宣告：网络流行语界的一朵奇葩，火得最快的网络热词——俯卧撑，因特种病毒袭击，瞬间医治无效，于2008年7月3日晚10时在部分论坛和贴吧去世，享年3天。7月1日—7月3日，一代热词俯卧撑的生命只有这短短3天。</FONT>（来源: 南方都市报）</P>
<P><FONT size=4><STRONG>网络热词“俯卧撑”猝死</STRONG>&nbsp;</FONT></P>
<P>　　<STRONG>7月1日出现,3日被封,成为最短命的热词</STRONG></P>
<P>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有网友这么总结网络热词“俯卧撑”的一生。<BR>　　7月3日，本报发出报道《不打酱油了，改做俯卧撑》，那时“俯卧撑”正做得如火如荼、如日中天。然而，报道见报当晚，许多论坛就开始屏蔽“俯卧撑”了，百度“俯卧撑”吧也再也不见新帖出现。<BR>　　它的生命只有短短3天。<BR>　　<STRONG>一个网络热词的突然死亡<BR></STRONG>　　7月1日晚8时，天涯社区的天涯杂谈开始出现“俯卧撑帖”，一天时间就达到了500个主题帖这一惊人的数量。到了7月3日媒体报道的时候，网上大部分网友都已经知道什么是“俯卧撑”了。<BR>　　然而，“我刚知道了做三个俯卧撑的危险，还没开始做，就发不出帖了”7月3日晚，许多想发“俯卧撑帖”的网友发现发帖失败。而且，所有以前的“俯卧撑”也都不能回帖了。这就意味着“俯卧撑帖”已经成为了被屏蔽的敏感词。一个原本单纯的体育运动项目，一个刚刚火起来的网络流行语，就这么被封杀出局。一些知名的网络论坛都出现了这种情况。<BR>　　在百度蹿升最快的贴吧俯卧撑吧，虽然帖子7月2日就已经过万，但到7月4日，帖子却不足9000了。<BR><STRONG>　　继续非典型传播</STRONG><BR>　　虽然在论坛上不能做俯卧撑了，但是它依然在网上继续流行。Google搜索上升最快关键词里，俯卧撑还是排名第一，百度搜索里面，“我是来做俯卧撑的”也进了前三。<BR>　　而在论坛里，虽然不能做俯卧撑了，但FWC、伏卧撑却防不胜防，大行其道。有的网友回帖内容变成了“做三个”、“撑三个”等。<BR>　　俯卧撑是近年火得最快的网络热词，也是唯一被屏蔽的网络热词。之前的“很好很强大”、“很黄很暴力”、“我是出来打酱油的”等等，都还“健在”。<BR>　　“不让做俯卧撑，继续打酱油好了”。<BR>　　（作者: 王风 来源: 南方都市报 ）</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默客]]></author>
	    <comments>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660144733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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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6 Jul 2008 00:14:4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6T00:40:51+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公开承认差距彰显执政清醒]]></title>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65236168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中共广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提出，广州要力争用5到10年时间，打造成为坚持走中国特色城市化道路、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市的示范区，引领全省科学发展的“首善之区”，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国家经济中心城市之一，跻身亚洲重要城市行列，整体提升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地位。这是广州的新定位。</P>
<P>　　尤令媒体瞩目的是，在此次会议上，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七次脱稿谈起此前华东之行给其带来的震憾，并且坦承广州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他认为华东至少在城市功能的集聚、产业高端集聚、城市有机更新战略、人民生活品质第一的理念和构建人才高地理念等五个方面走在广州的前面。（据7月4日《新快报》）</P>
<P>　　朱小丹在会议上，七次脱稿谈起华东，在小组讨论时更是十几次提起华东之行的感受，足见此华东取经之旅对其影响之大。而朱小丹在会议上郑重其事地公开承认广州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则彰显其执政思维中的忧患和清醒意识。</P>
<P>　　公开承认差距和不足，是需要勇气的。广州得改革风气之先，其经济和社会发展一直被认为走在全国前列，也的确曾经创造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辉煌成就，成绩不容抹杀，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深化，尤其是华东、长三角等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上海、浙江、江苏等地的城市后来居上，在一些方面已超过广东、广州也是客观事实。然而，曾几何时一些人对既往成绩沾沾自喜，满足现状，以致对其它地区的快速发展甚至超越视而不见，或者不敢不愿予以正视，抑或即使看到了也不想公开承认。究其原因，一是缺乏正视和承认差距的勇气，担心公开承认差距和不足，会伤及为政者的政绩乃至面子，二是存在说不清道不明的“心结”，似乎承认跟兄弟城市的差距，就在人前矮了半截。正因如此，以致出现了近在咫尺的兄弟城市之间，竟然也“老死不相往来”的怪异景象。因而，朱小丹公开承认广州跟兄弟甚至是后起城市之间的差距和不足，的确需要勇气和胸襟。</P>
<P>　　正视差距，认识不足，显示出执政者强烈的忧患意识、危机意识。诚如朱小丹的讲话稿中提到的，通过华东之行，对照先进，寻找差距，思想深受震撼，视野得到开阔，既增强了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危机感，又增强了取长补短、奋勇争先的信心和勇气。铁的事实表明，广州已经没有了多少可以骄傲的“资本”，甚至在不少方面（如民生福利、环境保护等）已经被华东一些城市抛在后面。这不能不令广州增强忧患和危机意识，并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有为。</P>
<P>　　正视差距和不足，在此基础上改进施政，继续深化改革，发展经济，推进社会建设，也显示出执政者的自我警示和清醒意识。落后于人其实不可怕，可怕的是落后而不自知。在某种意义上，华东之行的铁一般的事实，以及朱小丹公开承认差距和不足，正是对过去某些骄傲自满、夜郎自大意识的当头棒喝。这种清醒，在任何时候都显得难能可贵。</P>
<P>　　当然了，强调差距和不足，不是要自我贬低、妄自菲薄，而是要在发扬自身优势的基础上，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从而使自己更好更快地发展、进步，并最终使发展、进步转化为公众实实在在的福祉。这才是目的。（默客）</P>
<P>　　<A href="http://www.ycwb.com/news/2008-07/04/content_1925321.htm">http://www.ycwb.com/news/2008-07/04/content_1925321.htm</A></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默客]]></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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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5 Jul 2008 02:36:0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5T02:36:01+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做俯卧撑：火得最快的网络流行语（转）]]></title>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6311343313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
<TBODY>
<TR>
<TD height=1>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ackground=../images/no.31_03_14.gif border=0>
<TBODY>
<TR>
<TD align=middle height=44>不“打酱油”了，改“做俯卧撑” “俯卧撑”成火得最快的网络流行语</TD></TR></TBODY></TABLE></TD></TR>
<TR>
<TD align=middle height=22>&nbsp;&nbsp;&nbsp; 2008-07-03 11:25:43&nbsp;&nbsp;来源: 南方都市报&nbsp;&nbsp;作者: 张东锋</TD></TR>
<TR>
<TD vAlign=top>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
<TBODY>
<TR>
<TD>
<P align=center>&nbsp; </P></TD></TR>
<TR>
<TD>
<P>　　<FONT color=brown>网上出现火得最快的网络流行语,一天时间就有数万帖子以该词为主题</FONT></P>
<P>　　<STRONG><FONT face=幼圆>词组：做俯卧撑 发音：zuo fu wo cheng</FONT></STRONG></P>
<P><FONT face=幼圆>　　释义：①增强臂力的一种辅助性体育运动。两手和双前脚掌撑地，身体俯卧，两臂反复弯曲和撑起，使全身平起平落。②对某事不便或不愿发表意见。</FONT></P>
<P><FONT face=幼圆>　　例句：①不关我事，做三个俯卧撑就走</FONT></P>
<P><FONT face=幼圆>　　②不要再吵了，大家做做俯卧撑不好吗？</FONT></P>
<P>　　从“很好很强大”到“很黄很暴力”，从“虎躯一震，三分走人”到“关我鸟事，我是出来打酱油的”，网络流行语总是各领风骚数十天，你方唱罢我登场。昨天，“做俯卧撑”成为新的网络流行语，而且是火得最快的流行语，从一篇新闻报道中不起眼的几个字，到成为风靡网络的流行语，只用了几个小时。</P>
<P>　　对此，有网友形容，“这一词于前晚（7月1日）呈井喷式爆发”。在昨天下午15时发布的Google上升最快关键词排行榜前10名中，“俯卧撑”系列占据了4个位置，“俯卧撑事件”、“三个俯卧撑”、“做俯卧撑”分占6、7、10位，而“俯卧撑”更是高居榜首。</P>
<P>　　<STRONG>“俯卧撑”被恶搞</STRONG></P>
<P>　　俯卧撑，英文名push-up，这样一个体育用词，放在平时，除了爱好运动的网友或上体育课的师生会用得上，而要成为网络流行词汇的可能性几乎是0.同很多网络流行词汇（语）一样，此次之所以在网络中引来如此高人气，大概与其在特定的时间出现在了特定场合不无关系。</P>
<P>　　6月28日，贵州瓮安县出现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关于事情起因和经过，网上一度有各种传言。7月1日晚，贵州召开新闻发布会，新华网做了在线直播。发布会上贵州省公安厅发言人在介绍调查情况时说到，在李树芬溺水之前，与其同玩的刘某曾制止过其跳河行为，见李心情平静下来，刘“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P>
<P>　　几分钟后，8时整，天涯杂谈就出现了帖子：《我是来做俯卧撑的》。</P>
<P>　　由此，“做俯卧撑”已不仅是体育运动，而被网友恶搞，连夜火起来。</P>
<P>　　<STRONG>数以万计的“俯卧撑帖”</STRONG></P>
<P>　　7月2日这天，很多网友一上论坛就发现满目都是俯卧撑，人们一开始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很快就学会了这个词语的网络应用。</P>
<P>　　有网友感叹，用“井喷”来形容“做俯卧撑”在网络中流行程度再也恰当不过了。本报记者注意到，从7月1日晚8时出现第一个“做俯卧撑”的帖子，到7月2日晚10时，单是天涯杂谈一个论坛就有500多个主题帖在“做俯卧撑”，有的“俯卧撑帖”后面还有几十几百的跟帖。</P>
<P>　　在百度的“俯卧撑吧”——一个在2006年8月27日以请教网友“练俯卧撑的问题”起家的贴吧里，7月1日8时前还只有70多个帖子，而到昨晚10时，帖子已经过万。在互联网上，“俯卧撑帖”更是数以万计。</P>
<P>　　“善意提醒：今后莫做俯卧撑，小心伤害无辜”，网友“拎砖四顾茫然”说。除了用它表达对瓮安事件的关注，“做俯卧撑”用法也广泛起来，有点类似 “我是出来打酱油的”，“做俯卧撑”成了网友对一些问题因某种原因引而不发甚至做立场中立状的代名词。做俯卧撑也确实成为了7月2日最常见的回帖，不管是什么主题的帖子下面，都可能看到“做俯卧撑”，以致有网友将那些逢帖必回“做俯卧撑”的网友称之为“俯卧撑党”。</P>
<P>　　“自从做了俯卧撑，腰也不痛了，背也不酸了，打酱油也有劲了”，“幸亏没做第3个，不然楼主危险了”。</P></TD></TR></TBODY></TABLE></TD></TR></TBODY></TABLE></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默客]]></author>
	    <comments>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6311343313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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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3 Jul 2008 23:34:3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3T23:37:2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瓮安事件，遮掩事实让权力丧失魅力（转）]]></title>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628345295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TABLE borderColor=#cccccc cellSpacing=3 cellPadding=0 width="100%" align=center border=1>
<TBODY>
<TR>
<TD vAlign=bottom borderColor=#ffffff align=middle height=80><B>瓮安事件，遮掩事实让权力丧失魅力 </B>
<HR align=center width="90%" SIZE=1>
</TD></TR>
<TR>
<TD vAlign=top borderColor=#ffffff align=middle>金羊网 2008-07-02 10:07:01&nbsp;&nbsp;来源:中国江西网 <BR></TD></TR>
<TR>
<TD borderColor=#ffffff>
<TABLE cellSpacing=2 cellPadding=2 width="92%" align=center border=0>
<TBODY>
<TR>
<TD >
<P><SPAN ><!--enpcontent-->
<P>石宣 
</P><P>沸沸扬扬的贵州瓮安6·28事件有了官方结论：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称，瓮安“6·28”事件是一起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的，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贵州日报》7月1日） 
</P><P>“结论”比事实来得早：瓮安6·28事件的性质似已鉴 
<TABLE align=left>
<TBODY>
<TR>
<TD><SPAN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定完毕，但引发这一恶性突发事件的导火索的面貌却依然云山雾罩。那名女学生的真正死因在打砸烧的背景下变得无足轻重，当地官员仅以一句“起因简单”轻轻带过，涉事众多、群情激愤、“挑衅政府”的6·28事件仿佛平地起风雷。 
</P><P>如果我们都承认，没有对那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的不满，就不会有6·28事件暴戾登场，那么，当地政府在为这一事件盖棺定论之前，首先就必须重新探察女学生的死因，并以事实说服悠悠众口。唯有先行如此，接下来才有足够的公信力和舆论土壤为6·28事件作令人服膺的结论。然而事实上，如人所见，女学生死因陷入谜团，官方结论突兀而出，6·28事件被割裂视之，斩钉截铁的官方立场仍然不能平复世道人心。 
</P><P>这是一个以文明和法治自许的时代，政府所说的每一句话都需要有证据支撑。如果没有明确的证据，一切结论都不值得信任。面对这一突发事件，当地政府有义务承担举证责任，说明“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是谁？是什么不轨之心？所谓“黑恶势力”又是谁？是怎样“直接插手参与的”？贵州不是拉萨，此次“挑衅政府”的一干人等也不是藏独分子，当地政府有责任说明，也有必要反思，瓮安打砸烧事件的蝴蝶效应是怎样起于青萍并雷霆出击的？ 
</P><P>没有什么事情是无缘无故的。我们当然不排除有个别居心叵测的人从中作梗，但我们更愿意相信瓮安人民绝非动辄就拿起扁担上街的好斗蟋蟀。正如石宗源所强调的，6·28事件“其中必有深层次的因素”——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但一则这些问题得不到应有重视，一则没有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致使当地社会端座火山口上，稍有一点点火星，便是熊熊大火。 
</P><P>不必讳言，6·28事件不是治安问题，而是涉及政府本分、府民关系的一个时代镜像。由此映照出当地官员在思想意识、行事作风、执政理念上的诸多贫困。稳定、平安、正义、人本等等这些价值是政府向社会的许愿，既要靠政府输出，也靠其不遗余力地维护，如若只是纸上谈兵，则不仅一切美好价值皆是泡影，更有可能滋养被轻易“煽动利用”的人民和唯恐天下不乱的“黑恶势力”。于国家于社会，都是一场灾难。 
</P><P>有一种力量，如果不能给它正常释放的通道，则它就必然趟出一条带血的路来。6·28事件不是第一次，恐怕也不是最后一次。乐观地说，这种带有休克疗法的突发事件也给了我们一次机会，正视政府治理中的种种缺失，善自修补府民关系。如果没有这样的自省意识，则6·28事件就没有意义。它仅仅是“黑恶势力”的机会，却不是我们的盼望。</P></SPAN></P></TD></TR></TBODY></TABLE></TD></TR></TBODY></TABLE></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默客]]></author>
	    <comments>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628345295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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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 Jul 2008 20:34:5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2T20:34:52+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鲁迅：纪念刘和珍君（全文）]]></title>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62334344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STRONG>　　</STRONG><FONT color=#0000ff>注：近日闻贵@州@瓮@安事件，重读鲁迅的作品，甚是感慨，重贴于此。有兴趣者，不妨读读。——默客</FONT></P>
<P><STRONG>纪念刘和珍君</STRONG></P>
<P>鲁迅</P>
<P><STRONG>一</STRONG></P>
<P>中华民国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就是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为十八日在段祺瑞执政府前遇害的刘和珍杨德群两君开追悼会的那一天，我独在礼堂外徘徊，遇见程君，前来问我道，“先生可曾为刘和珍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她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一点罢；刘和珍生前就很爱看先生的文章。”</P>
<P>这是我知道的，凡我所编辑的期刊，大概是因为往往有始无终之故罢，销行一向就甚为寥落，然而在这样的生活艰难中，毅然预定了《莽原》全年的就有她。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死者毫不相干，但在生者，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倘使我能够相信真有所谓“在天之灵”，那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 但是，现在，却只能如此而已。</P>
<P>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四十多个青年的血，洋溢在我的周围，使我艰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几个所谓学者文人的阴险的论调，尤使我觉得悲哀。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P>
<P><STRONG>二</STRONG></P>
<P>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P>
<P>我们还在这样的世上活着；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离三月十八日也已有两星期，忘却的救主快要降临了罢，我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P>
<P><STRONG>三</STRONG></P>
<P>在四十余被害的青年之中，刘和珍君是我的学生。学生云者，我向来这样想，这样说，现在却觉得有些踌躇了，我应该对她奉献我的悲哀与尊敬。她不是“苟活到现在的我”的学生，是为了中国而死的中国的青年。</P>
<P>她的姓名第一次为我所见，是在去年夏初杨荫榆女士做女子师范大学校长，开除校中六个学生自治会职员的时候。其中的一个就是她；但是我不认识。直到后来，也许已经是刘百昭率领男女武将，强拖出校之后了，才有人指着一个学生告诉我，说：这就是刘和珍。其时我才能将姓名和实体联合起来，心中却暗自诧异。我平素想，能够不为势利所屈，反抗一广有羽翼的校长的学生，无论如何，总该是有些桀骜锋利的，但她却常常微笑着，态度很温和。待到偏安于宗帽胡同，赁屋授课之后，她才始来听我的讲义，于是见面的回数就较多了，也还是始终微笑着，态度很温和。待到学校恢复旧观，往日的教职员以为责任已尽，准备陆续引退的时候，我才见她虑及母校前途，黯然至于泣下。此后似乎就不相见。总之，在我的记忆上，那一次就是永别了。</P>
<P><STRONG>四</STRONG></P>
<P>我在十八日早晨，才知道上午有群众向执政府请愿的事；下午便得到噩耗，说卫队居然开枪，死伤至数百人，而刘和珍君即在遇害者之列。但我对于这些传说，竟至于颇为怀疑。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况且始终微笑着的和蔼的刘和珍君，更何至于无端在府门前喋血呢？</P>
<P><STRONG><FONT color=#ff0000>然而即日证明是事实了，作证的便是她自己的尸骸。还有一具，是杨德群君的。而且又证明着这不但是杀害，简直是虐杀，因为身体上还有棍棒的伤痕。</FONT></STRONG></P>
<P><STRONG><FONT color=#ff0000>但段政府就有令，说她们是“暴徒”！<BR>但接着就有流言，说她们是受人利用的。</FONT></STRONG></P>
<P><STRONG><FONT color=#ff0000>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FONT></STRONG></P>
<P><STRONG>五</STRONG></P>
<P>但是，我还有要说的话。</P>
<P>我没有亲见；听说她，刘和珍君，那时是欣然前往的。自然，请愿而已，稍有人心者，谁也不会料到有这样的罗网。但竟在执政府前中弹了，从背部入，斜穿心肺，已是致命的创伤，只是没有便死。同去的张静淑君想扶起她，中了四弹，其一是手枪，立仆；同去的杨德群君又想去扶起她，也被击，弹从左肩入，穿胸偏右出，也立仆。但她还能坐起来，一个兵在她头部及胸部猛击两棍，于是死掉了。</P>
<P>始终微笑的和蔼的刘和珍君确是死掉了，这是真的，有她自己的尸骸为证；沉勇而友爱的杨德群君也死掉了，有她自己的尸骸为证；只有一样沉勇而友爱的张静淑君还在医院里呻吟。当三个女子从容地转辗于文明人所发明的枪弹的攒射中的时候，这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呵！中国军人的屠戮妇婴的伟绩，八国联军的惩创学生的武功，不幸全被这几缕血痕抹杀了。</P>
<P>但是中外的杀人者却居然昂起头来，不知道个个脸上有着血污……。</P>
<P><STRONG>六</STRONG></P>
<P>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至于此外的深的意义，我总觉得很寥寥，因为这实在不过是徒手的请愿。人类的血战前行的历史，正如煤的形成，当时用大量的木材，结果却只是一小块，但请愿是不在其中的，更何况是徒手。</P>
<P>然而既然有了血痕了，当然不觉要扩大。至少，也当浸渍了亲族；师友，爱人的心，纵使时光流驶，洗成绯红，也会在微漠的悲哀中永存微笑的和蔼的旧影。陶潜说过，“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倘能如此，这也就够了。</P>
<P><STRONG>七</STRONG></P>
<P>我已经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一是当局者竟会这样地凶残，一是流言家竟至如此之下劣，一是中国的女性临难竟能如是之从容。</P>
<P>我目睹中国女子的办事，是始于去年的，虽然是少数，但看那干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至于这一回在弹雨中互相救助，虽殒身不恤的事实，则更足为中国女子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倘要寻求这一次死伤者对于将来的意义，意义就在此罢。<BR>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P>
<P>呜呼，我说不出话，但以此记念刘和珍君！</P>
<P>发表于一九二六年四月十二日《语丝》周刊第七十四期</P>
<P>刘和珍（1904—1926）江西南昌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英文系学生。杨德群（1902—1926），湖南湘阴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国文系预科学生。张静淑（1902—1978）湖南长沙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育系学生。受伤后经医治，幸得不死。</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默客]]></author>
	    <comments>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623343440</comments>
    <slash:comments>4</slash: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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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 Jul 2008 03:34:0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2T03:35:1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ZT: 为了尊严 网络起义]]></title>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622471022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g_t_wrap g_t_center g_t_bold g_t_24 g_c_pdin c07" >ZT: 为了尊严 网络起义</P>
<DIV >
<DIV g_c_pdin g_p_center c07 content" style="WIDTH: 760px">
<P><EM>引用</EM></P>
<BLOCKQUOTE><A href="http://ipec2010.blog.163.com/" target=_blank><FONT color=#34b115>Ivan Zhai</FONT></A> 的 <A href="http://ipec2010.blog.163.com/blog/static/105009200853095353737" target=_blank><FONT color=#34b115>中国人有没有知道真相的权利？</FONT></A><BR><SPAN style="FONT-FAMILY: SimSun">ZT: 为了尊严 网络起义<BR><BR></SPAN><A><FONT color=#34b115>饱醉豚@2008-6-3019:53:23<BR><BR>瓮/安暴动的主力竟然是一群中学生。看着这样的报道，忍不住泪流满面。是什么样的命运，竟把“暴徒”的身份落在这样一群学生身上？是什么力量让他们离开平静的书桌，成为买汽油纵火的愤怒少年？<BR><BR>在一个缺乏人权和法制的社会里，人人都没有安全感。今天这个花季少女的不幸命运，明天可能会莫名其妙落在你的亲人身上。你没有做错什么，你只是不幸生活在一个不适合你生存的国度。<BR><BR>这世上有些罪犯比另一些罪犯更心安理得。他们不象赤贫的盗窃抢劫者为生活所逼而沦为罪犯。相反地，他们因为自己家庭的特殊社会地位而成为有恃无恐的人。他们的背后是权力，在这个权力面前，你们平民根本没有权利可言。<BR><BR>瓮/安千万个“暴徒”为什么会一致相信这是一件官家包庇嫌犯的凶杀案？为什么政府在他们心目中是如此的不可信任？为什么他们对警察会如此刻骨仇恨？难道是因为他们弱智而被极少数人蒙骗吗？难道是学校的老师教育中学生不要信任政府吗？难道家长从小教导他们买汽油纵火烧警车吗？<BR><BR>为什么网络上的人一边倒地支持瓮/安暴动的暴徒们？为什么一边倒地相信少数别有用心者的煽动而不相信政府？<BR><BR>政府为什么要封锁消息？为什么要疯狂删贴？为什么CCTV和新华网不敢报道暴徒如此愤怒的真正原因？为什么我们不能在CCTV看到死难者家属的血泪控诉？<BR><BR>网络是网民的网络，网站是站长的网站，是站长的私有财产。网络上的每一个帖子，都是网民的知识产权。站长们自己掏钱买的空间和域名，呕心沥血和网友们共同打造网络家园。他们没有用政府一分钱，政府不拥有私人网站的任何股份，根据《物权法》，政府不拥有任何私人网站的控股权。他们有什么资格对站长指手画脚？你们已经操纵了几乎所有的电台和纸媒，你们用纳税人的钱办媒体作你们自己的喉舌，难道还要连我们仅有的网络都不放过吗？<BR><BR>言论自由不是政府恩赐的，是我们自己争来的。中国自古以来，政府从来不曾恩赐给老百姓言论的自由，只有不断剥夺老百姓的言论自由。他们不仅剥夺了言论的自由，更剥夺了人们获取信息的自由。老百姓不仅要成为哑巴，还要成为聋子和瞎子。<BR><BR>当大众失去言论自由的时候，他们得到了什么？<BR><BR>他们的痛苦将无法被人们知道，他们因为被封锁而丧失寻求社会支持的权利。他们的痛苦、冤屈、愤怒，将永远埋藏在地下，如同大地震无数永远埋在废墟下的尸体，腐烂、消亡。千百年后，谁去挖掘窦娥的眼泪？<BR><BR>高莺莺的梦魇，戴海静的梦魇，廖梦君的梦魇，李树芬的梦魇，是否会在明天变成你我的梦魇？<BR><BR>当大众被掠夺获取信息的自由，他们会有怎样的后果？<BR><BR>他们因为无法知道真相而无法为自己做出有利的选择，他们会因为得到被筛选的信息而变成被利用耍弄的工具和武器，他们的正义感和愤怒会被引导到那些根本应该是他们同盟的那些人身上去。一个被信息封锁的人只是一颗导弹或一个机器人，遥控器握就在宣传机构的手中。<BR><BR>我们只需要问几个问题：人是否应该有知道真相的权利？人有没有寻找真相的权利？人有没有说出真相的权利？人有没有为了自身的安全揭露真相的权利？<BR><BR>如果我们被允许说出的话，是亵渎自己的尊严并损害自己的权益；如果我们每天被允许听到的话，是用来欺骗自己以便被操纵；如果我们每天被允许接触的教育，是为了侮辱我们的智商；诸位，你们愿意容忍这样的日子吗？<BR><BR>为什么一个网络警察可以强行要求删掉网民辛苦发的帖子？为什么大众叫好的帖子会成为网络警察仇恨的帖子？他们到底代表谁的利益？谁给了他们关闭我们网站的权力？网站是私有财产，服务器是私有财产，网站和服务商之间有商业合同。<BR><BR>是谁迫使我们在网站注册的时候必须接受千篇一律的“不得发表……”的规定？十三亿中国人中有几个人授权他们这么做？做过调查吗？开过听证会吗？<BR><BR>是谁要求个人网站随时有人值班删贴？难道斑竹和站长是从真理部领取工资的吗？<BR><BR>我也曾多次被站长封名删贴，有过上千个帖子一瞬间无影无踪的经历，但是我从来不因此恨站长，他们所面临的压迫，并不是他们愿意的。<BR><BR>我多么希望这次的瓮/安暴动，能够激发一些站长网络起义的勇气，让他们敢于公然对抗“有关部门”的指示，拒绝执行他们要求删贴的命令。而事实上也确实有些网站这么做。<BR><BR>因为网站是站长您的，网络是网民我们的。因为真相让我们觉得安全，因为全面的信息让我们不会成为被操纵的工具，因为我们需要知道真相让我们知道怎样才是有利于自己，我们也需要说出真相的权利，我们需要自己的嘴巴说自己的话而不成为别人的传声筒。<BR><BR>我们希望享受到做人的尊严。<BR><BR>为了尊严，我们需要网络起义。<BR><BR>网络起义并不是一件违法的事情。根据宪法，公民有言论的自由。根据物权法，服务器和网站是私人财产，不得被任意侵犯。网警如果认为某个贴子违反法律，他们有权对发贴人提出公诉，法院可以对某人的行为进行审判，发贴人应该对他们的言论负责。但是在我们看来，网络警察没有资格删除别人的言论，言论是否违法只有法院有权宣判，网络警察有什么资格代庖法官的审判？很多事实证明，那些被他们删除的言论，并不是违反国家法律的。他们用野蛮的办法限制他人的自由，才是违反宪法。<BR><BR>中国至今没有一部保护言论自由的法律。没有一部保护新闻自由的法律。在世界上168个国家中，中国的言论出版自由排名第163。<BR><BR>难道中国人是低贱的种族，以13亿人口的世界第一种族，居然不配享受到基本的言论自由？现在的印度，即使那些没有种姓的贱民，数千年来被认为是“不可接触者”，他们拥有的言论自由和获取信息的自由，也远远超过中国的知识精英。<BR><BR>所以，任何鄙视中国人的言论，我们都应该含泪忍受。因为我们确实是贱民。</FONT><BR></A></BLOCKQUOTE></DIV></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默客]]></author>
	    <comments>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622471022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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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 Jul 2008 02:47:1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2T02:47:1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抓捕河蟹的几点经验（转）]]></title>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6224336124</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注：此转贴是为了传播，来自北风的博客。</P>
<P g_t_wrap g_t_center g_t_bold g_t_24 g_c_pdin c07" ><STRONG>抓捕河蟹的几点经验</STRONG></P>
<DIV >
<DIV g_c_pdin g_p_center c07 content" style="WIDTH: 760px">相信大多国内网友都被河蟹所苦。河蟹这东西，张牙舞爪看起来挺吓人，但一旦擒获在手，清蒸白灼黄焗味道都不错。下面教大家几招抓捕河蟹之道，大快心头所恨之余又可满足口腹之欲，如再加三斤黄酒，岂不快哉！<BR><BR>河蟹之道，首先是封IP，其次是封域名，黔驴技穷最后是搞过滤。对于突发事件，大多是用关键词过滤。抓捕之精要，就在于如何发现蟹踪，绕道而擒之。<BR><BR>关于视频：<BR><BR>国内大多视频网站都是先审后发的，如果非要传到国内，建议片头用个三秒李宇春什么的，然后再接现场视频。一般审片的人只看几秒，全看他们得累死。<BR><BR>传到外面的视频网站的话，视频的说明尽量不要使用事件当中相关的地名人名及诸如暴乱游行之类的字眼，传到国内也一样。我做过试验，现在的和谐方式主要是关键词式过滤。只要网页中包含了事件当中相关的地名人名及诸如暴乱游行之类的字眼，网页的链接会被中止，然后你要等个几分钟才能重新链接。如果你在共用出口的一个大局域网，如学校，一次中断链接可能导致整个局域网不能访问对应的网站。<BR><BR>一些个主要的视频网站，如Youtube，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分站，例如我就比较喜欢用youtube.hk，搜索的时候我喜欢用http://www.google.com.hk/，在某些站点被和谐的时候，可以灵活使用。<BR><BR>至于非得使用事件当中相关的地名人名及诸如暴乱游行之类的字眼，建议参阅我以前写过的使用火星文一文，可以回避一下，这个是个智力游戏，能不能赢看你的创造力。<BR><BR>关于图片：<BR><BR>与视频的发布原则是一样的。一般说来，互联网还不具备图片的搜索能力，国内就更没有这个能力了。只要图片的标题与说明不涉及事件当中相关的地名人名及诸如暴乱游行之类的字眼，被爬虫找到的可能性并不大。<BR><BR>对于视频与图片，不使用上述字眼，毫无疑问是不利于传播，起码搜索引擎就搜不到了。其实这个也不必太担心。一方面，搜索引擎早就关闭了这些词汇的搜索，写了也搜不到；另一方面，没什么传递比P2P方式更可靠。你只要把链接告诉你的10个朋友，然后也请你朋友也这么做，每个人只要做十次，全世界就知道了（当然，重复的不计）。<BR><BR>关于文字<BR><BR>这个东东比较麻烦。除了上面我讲的建议参阅我以前写过的使用火星文一文，其实还是有办法可以想。互联网站分很多种，从管理来说，有北新办直接管的，有各省市属地管理的，有在册的的新闻网站商业网站，也有只是备案的行业网站个人网站甚至完全没有备案的小黑网站。毫无疑问，监管力度是分级分层次的。层次越高的网站越不容易生存，但这个也不是必然，强国在某些话题上生存能力就挺强的。怎么说那也是个国家对外的言论窗口，她要立牌坊我们就有可能免费讹场友谊比赛（不明白？问你爸去！）。<BR><BR>其次是网站的发布形式。新闻方式几乎就不要想了，新闻跟贴管得也紧，论坛跟新闻跟贴差不多，博客相对松些。海量了，也不容易管得过来。即使这样，也是有分别的。如果只是以HTML方式呈现的页面，就比较容易被搜索并且和谐，如果是Ajax实时去读一些内容的网站，如评论，就比较不容易被发现。Ajax对搜索引擎支持力度较弱的缺陷，也往往是大家抓捕河蟹的好机会。如果我们发现有些网站，在读取内容时网页地址不变而内容发生变化，这往往就是用了Ajax的相关技术，一些大网站为了所谓了用户体验，往往还比较愿意用这些个技术。大家不妨就把内容拼命往上贴。例如，各大网站博客的评论，大多是使用了Ajax技术，这在搜索引擎里也往往是搜不到的。搜索引擎搜不到的东西，养蟹专业户们也往往没什么办法。<BR><BR>写到这，大家大概知道怎么做了吧，挑一些名博之类的，把想贴的东西贴过去吧，除了博主，几乎没人删，嘿嘿。当然，如果不过滤网址的，那就贴视频文字之类的网址吧。<BR><BR>届时，我们就可以扒开那些河蟹的腹壳，拆掉它的爪爪，斥之：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BR></DIV></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默客]]></author>
	    <comments>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6224336124</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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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 Jul 2008 02:43:3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2T02:43:3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地铁运营：技术要稳定，服务要提升]]></title>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622135118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6月30日上午10时05分，地铁三号线再次出现故障，导致番禺广场至大石站段行车停运72分钟。地铁方面称，三号线目前正在测试世界上最先进的运行模式，此次故障是调试过程中系统不太稳定所致。这是一周以来三号线出现的第3次故障，前两次故障分别发生在6月23日、29日。连续出现故障，引起市民强烈不满。（据7月1日《羊城晚报》）</P>
<P>　　故障接二连三，肯定引起市民不满。三号线2006年底全线开通以来，笔者几乎每天乘搭地铁往来于番禺与市区，免受公交车堵车之苦的同时，也深受三号线故障频繁之累。近日城中媒体也对三号线的故障来了一个“不完全统计”，似欲以此来佐证其故障之频繁。不过，业内人士或许对此持不同意见，譬如说三号线地铁的正点率可能依然在技术标准范围之内，等等。而与此同时，对地铁三号线屡出故障的原因，地铁方面也有技术方面的诸多解释，其涉及的专业技语也让市民不甚了了，导致难以进一步质疑。然而，技术壁垒不应成为地铁公司与市民沟通的隔阂，也不是地铁公司漠视市民诉求和不满的藉口。盖因地铁本就是为市民服务的，市民满意应是地铁服务的根本宗旨。</P>
<P>　　众所周知，城市地铁造价高、技术含量高，但其优势是快捷、平稳、安全、可靠，是特大城市非常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广州地铁三号线据称采用了世界最先进的技术，是目前国内技术最先进、运行速度最快，创下多项国内第一的城市地铁。对此，一些领导也曾经在多个场合引以自豪。但地铁三号线的故障频率之高、毛病之多、故障之严重（有一次竟然令百余乘客在黑暗的隧道内摸黑步行到邻近的地铁站）、车厢内之拥挤，都让人啧有烦言。世界最先进的技术，如果不能稳定地运行，给市民带来安全、快捷的服务，那么这个先进技术难免给人以徒具虚名之憾，过份超前的技术反而给人以“倒退”之错觉。于市民而言，技术先进，还须实用啊。</P>
<P>　　对于三号线故障频繁问题，地铁方面也有多方解释，“早产”是其中之一。广州地铁原总经理卢光霖曾坦言，3号线本来应在2007年底开始运营比较合适，但为了配合2006年1月1日开始的全面“禁摩”，只好提前开通试运营了。问题是，即使“早产”也须有成熟的一天，调试的不稳定状态不能没完没了，况且按照此前地铁公司给出的调试时间表，如今也应该全面完成了。但遗憾的是，如何提高地铁三号线运行的稳定性，至今仍是个尚待解决的问题。既然是世界最先进的成熟技术，难道来了广州就“水土不服”？如果“水土不服”又如何能体现其“世界最先进”？</P>
<P>　　倘若技术问题需磨合和调试，市民愿意继续憧憬，那么地铁服务水平的不尽如人意，则不能怪市民的訾议了。三号线故障频繁，但其相应的配套服务和应急预案，却每每难以令人满意，譬如安排接驳公交，尽早告知乘客信息，诚恳向乘客致歉，等等。而这些往往又是导致乘客强烈不满的重要方面之一。这从服务契约上来讲，也是失信于顾客的。</P>
<P>　　因此说，地铁运营不但技术要稳定，其服务水平更须进一步提高。唯有如此，地铁才能真正服务市民、造福市民、取信于市民。（默客）</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默客]]></author>
	    <comments>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6221351189</comments>
    <slash:comments>19</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6221351189</guid>
    <pubDate>Wed, 2 Jul 2008 02:13:5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2T02:16:2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欠薪还如此嚣张，岂有此理！]]></title>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27104643738</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align=center><IMG bbimg(this)" style="CURSOR: pointer" src="http://blog.ycwb.com/UploadFiles/2008-6/272253982473.jpg" ></P>
<P align=center><FONT color=#3300ff>上图：讨薪农民工代表张家乐抓着防盗锁恳求：请你们放我出去！</FONT></P>
<P>　　6月26日，3名农民工代表为26名农民工讨要拖欠了一年多的工资，不料却被欠薪公司——“中国锐泰”（在大陆没有注册）锁住“面谈”，直到报警后警方介入，该公司才将防盗锁打开。该公司副总经理钱锋说：“不把网上《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刊登的报道全部撤下来，我们董事会决定不给工程款。”（据6月27日《羊城晚报》）</P>
<P>　　欠薪的事听得多，欠薪被曝光之后还牛气哄哄，不但不支付欠薪，还将撤除批评报道作为支付欠薪的条件，真是岂有此理！“中国锐泰”欠薪也算欠出“知名度”（迄今已二度见报）了。</P>
<P>　　不过依我看，“中国锐泰”公司根本没诚意支付工程款，撤除批评报道只是又一个藉口罢了。</P>
<P>　　欠薪、赖账、不履行合同已涉嫌违法，农民工无奈之下，求助媒体，于是欠薪事件被曝光，若因此对“中国锐泰”公司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也是咎由自取，活该！然而，该公司知错不改，迁怒于被欠薪的苦主农民工，一意孤行继续拖欠工钱，如今更是把讨薪民工代表锁住“面谈”。“面谈”是假，报复是真，更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之嫌，可谓恶上加恶、错上加错。还要恬不知耻、恶人先告状地提出什么“不撤批评报道休想拿到工钱”的先决条件！真是无赖兼无耻矣！做人、做企业，做到这个地步堪称一“绝”了。要求农民去撤除媒体刊发的网上批评报道，这明摆着就是强人所难、逼人上绝路嘛。如此无赖兼无耻的公司，还谈什么形象，忌讳什么批评报道，真是矫情得让人作呕，让人哑然失笑。倘真在乎什么形象，就该听听这一句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再说一句气人的话，“中国锐泰”如果真有底气，何不去告刊发批评报道的媒体、网站？只不过明知自己理亏，谅也没这个胆量。而今拖欠着工人的血汗钱，想着法子奈何农民工，真是歪种！</P>
<P>　　26名农民工白干了三个月，工资一分未得。这个工钱拖欠已一年多了，对这样的无赖公司莫非真的无计可施了么？不管这些农民工之前是否曾经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请求帮助，如今既然曝光了，矛盾已进一步恶化了，劳动部门应该主动介入协调了，以解决民工的欠薪问题。再不行的话，建议被欠薪的民工循法律途径解决欠薪问题，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外，既然这家公司那么在意网上的批评报道，不妨将其欠薪报道广发网上，让他们暴跳、吐血去！</P>
<P>　　对了，该公司在大陆没有注册，工商等职能部门不妨对其进行彻查，对这种恶意欠薪的公司，大可不必客气嘛。朗朗乾坤，岂容此类宵小无良横行霸道！（默客）</P>
<P>　　<EM><STRONG>相关新闻</STRONG></EM></P>
<P>　　<STRONG>白干三个多月 工资一分未得<BR></STRONG>　　<A href="http://www.ycwb.com/ycwb/2007-11/05/content_1672378.htm"><FONT color=#000000>http://www.ycwb.com/ycwb/2007-11/05/content_1672378.htm</FONT></A></P>
<P>　　<STRONG>不撤批评报道休想拿到工钱</STRONG><BR>　　<A href="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08-06/27/content_246323.htm"><FONT color=#000000>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08-06/27/content_246323.htm</FONT></A></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默客]]></author>
	    <comments>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27104643738</comments>
    <slash:comments>104</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27104643738</guid>
    <pubDate>Fri, 27 Jun 2008 22:46:4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27T22:57:2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市长接访太火爆，其实很不妙！]]></title>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272352194</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昨日上午，包括张广宁在内的广州市九位正副市长，以及各区、县级市、街道、镇政府的领导在广州同步“摆摊”接访，数万名市民冒雨排队等候，场面超级火爆。（据6月26日《羊城晚报》）</P>
<P align=center><IMG bbimg(this)" style="CURSOR: pointer" src="http://blog.ycwb.com/UploadFiles/2008-6/27230855471.jpg" ></P>
<P align=center><FONT color=#3300ff size=2>上图：26日9时许，广州大接访活动现场“爆棚”，市民紧密“包围”市长张广宁</FONT></P>
<P>　　不少市民为能获市长接访，在“风神”带来的暴雨天里通宵等候。超级火爆的大接访场面：场内一声声的呐喊，一双双焦急无奈的眼神，还有一抹抹的眼泪，一声声悲伤的哭诉，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也许会感慨见市长之不易、叹上访之艰难，而对市政府乃至市长而言则应当是一种执政的压力和警示。换言之，市长接访太火爆，其实很不妙，其中隐藏的施政危机和警示不能忽视。</P>
<P>　　光鲜亮丽的城市表象背后，隐藏着诸多尚待解决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而这些矛盾和纠纷或涉及民生、权益，或涉及社会的公正、公平，甚至涉及吏治腐败、政治经济等等诸多方面。倘若将诸多矛盾一个个地割裂开来，孤立地看也许算不了什么，但如将这些矛盾、纠纷集中起来就会令人吃惊了，这些矛盾不解决或解决不好，就有可能危及局部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超级火爆的大接访，正如一面镜子无情地照出了城市光亮背后，尚存在巨大的阴影这一事实。如何消除这些社会矛盾和纠纷，解决有关市民的切身问题，应该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的重视。</P>
<P>　　市长接访太火爆，昭示城市基层政府施政上的严重问题。不可否认，人们内心深处或尚存“青天情结”，将问题的解决寄望于像市长等更高层的官员身上，冀望市长能够体恤民生之艰、民情之苦，以帮忙解决市民的实际难题。解决问题是市民的最高期望。但要多此一问的是，为什么像反映住房、社保及环保等方面的问题都要非找市长不可呢？假如市民的一般性问题大都能解决在基层政府或职能部门，市民就根本没必要去凑市长接访的热闹。实际上，相当一部分的问题市长接访后，还得由相应的职能部门甚至最基层的政府部门去落实、去解决，绕了一圈还是回到始点去解决，但所费的成本却高了许多。如果本属正常的问题，却要在市长的批示或督促之下才去解决，那么，一些职能部门或基层政府就难免渎职失职之嫌了；如果问题本属不合乎规定或法律，却在市长接访之后而格外开恩获得了解决，则不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则，其实同样不值得称道。市民的大多数问题，都应该循正常途径、由相应的职能部门来处理，而不是“推”给市长。否则，市长纵有三头六臂也无济于事。</P>
<P>　　所以市长接访太火爆，必须反思现行的政府治理结构和制度存在的某些缺陷并予以改善之，同时还要追究基层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懒政甚至不作为之责任。特别是，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及其官员对民众的冷漠、生硬作风——广州市一位领导曾经公开斥责个别部门官员对弱势群众感情冷漠——需要加以整肃和治理。</P>
<P>　　市长接访超级火爆，也多少说明正常的信访渠道不够畅顺，市民的诉求和难题难以上传下达，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予以解决。要对目前的信访渠道乃至制度进行反思，在反思的基础上予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使得即使市长不“摆摊”接访，也能及时、准确地接收信访群众的意见，准确把脉这个城市的社会脉搏和民众诉求。不必等到市民公开接访时才来集中解决这些难题。</P>
<P>　　因而，面对超级火爆的接访场面，面对众多“诉苦”的民众，市长在为上访市民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尤其重要的是要着力改进政府的施政和服务，使市民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于基层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正常工作之中，而不让问题累积以致积重难返。这才是治标兼治本的善政思维。否则，下次市长热线或市长接访依然超级火爆。</P>
<P>　　其实，市长大接访的火爆场面，正好从一个侧面折射了市民的大不幸，不过从工作上说，这也是市长的不幸。当然，如果政府能够从中警醒，从而知耻奋发，改善其施政，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则不但市民幸甚，市长也幸甚。（默客）</P>
<P>　　<A href="http://www.ycwb.com/news/2008-06/26/content_1920836.htm">http://www.ycwb.com/news/2008-06/26/content_1920836.htm</A></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默客]]></author>
	    <comments>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272352194</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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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7 Jun 2008 02:35:2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27T02:35:21+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互联网成为民意直通车的前提条件]]></title>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220194761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align=center><IMG style="CURSOR: pointer" src="http://blog.ycwb.com/UploadFiles/2008-6/22014362116.jpg" bbimg(this)?></P>
<P align=center><FONT color=#3300ff>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网强国论坛同网友在线交流（李舸/摄）</FONT></P>
<P>　　6月20日上午10时，胡锦涛总书记来到人民网。在强国论坛，胡锦涛总书记听取了论坛情况简要介绍，随后，兴致勃勃地同网友们在线交流。人民网进行了网上图文、视频直播。（据新华网）</P>
<P>　　胡总书记与在线网友交流，历时共20分钟，回答了3位网友的提问。但这是中国最高领导人首次通过互联网与在线网友进行即时交流，令中国网民深受鼓舞、倍显激动，有网友称“这是中国最幸福的网事”。对于中国网民、对中国互联网来讲，这或许堪称是一个历史性时刻。国内外媒体舆论都对此予以高度赞许，可谓好评如潮。而对于互联网在推进民主政治、传达真实民意等方面的作用，媒体舆论乃至国人也予以了更高的期待。诸如“让网络成为民主政治的助推器”、“网络成为民意的直通车”等等言论和观点，就是这种更高期待的真实表达。</P>
<P>　　毫无疑问，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国家领导人对互联网民意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态度，以及互联网在推动公共事件的解决过程中的成功实践，都使得公众的期待变成现实的可能性大大地提高了。但问题在于，让网络成为民主政治的助推器、成为真实民意的直通车，也是需要一些必要的前提条件的。那么，这些前提条件是什么？</P>
<P>　　诚实的表达才能释放真实的民意，真实的民意才能奠定真正的民主基础。只有个体的真实意愿，都能通过互联网畅通无阻地忠实表达，互联网才能成为真正的“民意直通车”。反过来讲，真实的民意如得不到忠实的表达，那么真实的民意便无从呈现，而根据不全面、不真实的民意而作出的决策、实施的民主，就未必反映了真实民意，也就未必是真正的民主了。可见，真实的民意何其至关重要。不过真实民意的获得，却不是轻而易举的，否则就不会有“欺上瞒下”这档子事了。</P>
<P>　　不错，方便、快捷的互联网给社会民意的真实表达创造了条件，大大地促进了真实民意的表达机制和模式的创新，也对传统的民意表达机制和模式构成了巨大冲击，但是，目下的互联网真的担起了真实民意的表达重任吗？答案未必就是肯定的吧。也许可以这样说，眼下即使是相对真实的网络民意，也只是部分的真实民意，而非真实民意的全部。如何确保全面的真实民意的充分表达和呈现，始终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课题。</P>
<P>　　不必讳言，当下的网络舆论环境尚不尽如人意，尚存在一些令人侧目的“言论禁区”（注意：暴力、色情、违宪、分裂等言论不在此次讨论之列），距离真实民意的充分表达、忠实表达的目标尚远。特别是，一些地方的党政部门及其官员，动辄以“社会稳定”等冠冕堂皇的名义（实际上可能出于一己私利甚至头上那顶乌纱帽），控制、打压、封杀网络舆论，这也不得报道，那也不准讨论，使网络舆论发生人为扭曲和异化。更甚者，则是“因言获罪”现象的屡屡出现。在这种环境下，忠实的表达、真实的民意，则几近奢谈矣。不言而喻，真实民意需要忠实的表达机制，忠实的表达又需要宽松的环境——不管是网上还是网下都是一样的。没有宽松的舆论环境，即使是透过互联网，也未必能获取全面真实的民意。然而，揆之眼下的网络舆论环境之现实，无疑有进一步拓展和松绑的需要。唯有这样，才能让真实民意得到充分而忠实的表达，才能让全面、真实的民意充分呈现、涌流。也只有在此状况下，网络才能成为真实民意的直通车，而且只有承载全面的真实民意的直通车，才有真正的价值和意义。</P>
<P>　　胡锦涛总书记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说：“我们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需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古人云：“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一个负责任、立志为民服务的政党、政府，当然希望听到、了解到最真实的民意、民情，而不是经过选择、过滤后的“准民意”（有时是虚假民意），这就要求网络管理部门必须考虑如何确保网络民意的全面、真实并对此负责的问题。否则，因了网络管理部门的不当管理，导致政府闭塞了言路，使政府得不到全面真实的民意，以致根据不全面、不真实甚至虚假民意而作出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那就误大事了。这是必须引起网络舆论管理者重视和深思的。（默客）</P>
<P>　　<A href="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8-06/20/content_8406299.htm">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8-06/20/content_8406299.htm</A></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默客]]></author>
	    <comments>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220194761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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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2 Jun 2008 00:19:4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22T19:04:13+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两只小龟（图）]]></title>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211383385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家里弄了两只小龟（好像叫巴西草龟吧，这种龟，什么都吃，饭啦，面包，鱼、肉，青菜等，易养），放在阳台里养。初时，总是难见其踪影，不知藏在哪个角落，每每要费好一番功夫，甚至要打着手电筒找遍角落，如洗衣机底等，才能找得到它们。过了几天，就开始登堂入室了。等夜深，或白天没什么动静之时，两只小龟便开始到处游来荡去了，有一天下班回来，发现一只小龟进了房间，躲在墙角里。</P>
<P>　　<A href="http://img.blog.163.com/photo/j9pGROOMKGaCntVVm5BonA==/2835578915383704803.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img.blog.163.com/photo/j9pGROOMKGaCntVVm5BonA==/2835578915383704803.jpg"></A></P>
<P>　　一天早上，我睡眼惺忪起来，一开房间，在门口，忽然间感觉脚到踢到什么东西，借着客厅的暗淡的灯光，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只小龟被我踢中了。某晚深夜，家里听到卧房的门有轻轻的敲击声，起来查看，一开门，一只小龟“跌”了进来——小龟在敲门？嘿嘿……</P>
<P>　　昨天早上八点多，我起来到阳台一看，呵呵，你瞧我看到什么？两只小龟竟然端坐于放置于阳台的几双鞋子上面晒太阳，听到动静和声音，还不下来，而有一只小龟还钻进我的登山鞋里，探出个头向外张望……可恶啊！我拿出相机拍了下来，就是下面的图片了。（默客）</P>
<P>　　<A href="http://img.blog.163.com/photo/Bo77p_YpgjeguTIrKbAnRA==/2835578915383704801.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img.blog.163.com/photo/Bo77p_YpgjeguTIrKbAnRA==/2835578915383704801.jpg"></A></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默客]]></author>
	    <comments>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2113833853</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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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1 Jun 2008 01:38:3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21T01:48:03+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贴张图片：湘西凤凰城]]></title>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21145026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nbsp;　　不知怎么一回事，不能在发表日志时直接上传本地图片，对话框显示：“你填写写的标签包含敏感关键字（靠！这也敏感字），不允许设置，请调整标签后重新上传”，以前从未遇到这个问题。但是，从本地上传到相册却没任何问题，搞不懂是何原因。晕！今只好从相册里插入图片了。</P>
<P>　　　<A href="http://img.blog.163.com/photo/DlitF6uuVMTEfSlew3u83A==/1196831600974497826.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img.blog.163.com/photo/DlitF6uuVMTEfSlew3u83A==/1196831600974497826.jpg"></A></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默客]]></author>
	    <comments>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21145026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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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1 Jun 2008 01:04:5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21T11:55:28+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收费公路立法管理，关键是制衡利益追逐]]></title>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193534219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近年来围绕收费公路的管理乱象而引发的争议、纠纷不断增加且日趋激烈，但是一些众矢之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悬而未决，没能够予以明确，出现了所谓的法律“盲点”。不过，这种状况似乎即将有所改变。</P>
<P>　　据媒体18日报道：路面严重残损或者施工导致交通长时间堵塞，收费公路的过路费应调低！广东省公路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6月17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多种情况下应少收或者不收过路费，比如因收费站未开足通道，而造成其他通道平均5台以上车辆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P>
<P>　　从草案征求意见稿看，此次修订有着不少“亮点”。其中，对近年来问题突出的收费公路辟专章予以规定，如第46条：“收费公路由于管理不善导致路面严重残损，或者路面施工造成长时间交通堵塞的，应当在相应时间内调低车辆通行费标准。”第52条：“公路收费站应当加强管理，保障收费通道的畅通。遇车流量大时，公路收费站应当开足通道，并采取复式收费方式进行收费。因未开足通道而造成其他通道平均五台以上车辆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并开足通道。”而且，对此还制订了相应的罚则：“因未开足通道造成车辆堵塞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收费站主要负责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草案第61条），等等。的确，修订草案对一些原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所回应，有所明确，将使今后的收费公路管理更加有法可依。</P>
<P>　　但即便如此，鉴于收费公路管理的复杂性，及其背后的多方利益纠缠、博弈，人们对条例的实施效果依然不敢乐观。</P>
<P>　　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法律得不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再好的法律也没用。比如原《公路条例》规定，收费站未开足通道导致堵车5辆以上，应当免费通行。然实际上却并没得到严格执行，也没人去监督，于是严肃的规定沦为空话。而收费公路的种种乱象，如收费站过多过密、逾期不撤、违规收费等，都是严重违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但问题却一直得不到纠正或解决。</P>
<P>　　怎样将条例的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并具体落实于实际工作当中，也是其难点之一。比如，对第50条中的“路面严重残损”是指何种程度？“长时间交通堵塞”又是多长时间？“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又是如何降法、降至几何？……这些问题如何界定，如何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实关乎条例的实施效果。而且，条例的实施细则由谁来制定，如何避免被部门利益或特定团体利益所扭曲、异化，同样引人关注。魔鬼藏于细节之中，而细节决定成败。</P>
<P>　　比上述二点更重要的，是如何遏制或制衡收费公路背后的利益追逐。公路收费之所以乱象丛生，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其背后强大的利益博弈。当中，地方政府往往与特殊利益集团合谋，形成牢不可破的利益共同体。正因如此，有论者指出：“在某种意义上，收费站成了利益和权力的符号。”甚至，收费公路直接成了地方政府的“提款机”。公权力与特殊利益集团的勾连，其抵制或变相抵制条例实施的能量是惊人的。倘若不能从根本上遏制或制衡这种利益追逐冲动，那么收费公路管理乱象依然难止。但遗憾的是，未见《公路条例》修订草案对此有足够的进取和努力。</P>
<P>　　此外，公路尤其是收费公路的设计等问题，本属攸关公众的公共政策，但在决策过程中，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都难有充分体现，甚至已被边缘化。缺失了这部分约束力量，收费公路的设计、建设、管理难免沦为地方政府与权贵资本合谋下的分肥狂欢。（默客）</P>
<P>　　<A href="http://www.nanfangdaily.com.cn/epaper/nfds/content/20080618/ArticelA10002FM.htm">http://www.nanfangdaily.com.cn/epaper/nfds/content/20080618/ArticelA10002FM.htm</A> </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默客]]></author>
	    <comments>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1935342197</comments>
    <slash:comments>19</slash: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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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9 Jun 2008 03:53:4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9T03:53:42+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损害社会公平的金融商务发展政策]]></title>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183433520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广州市天河区为吸引500强企业和金融机构落户本地，区政府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凡落户天河的500强企业，区政府都将给予奖励；企业年纳税2000万元以上，可提供3个优质学位；CBD(中央商务区)金融机构的员工子女上学，择校费可打6折。此外，各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享受各项医疗优惠措施，等等。（6月17日《羊城晚报》）</P>
<P>　　着力打造“金融一条街”、中央商务区，天河区政府雄心勃勃，其志可嘉，但其招商引资的激励政策，依然难脱“锦上添花”的巢臼，而其要害的是损害社会的公平。</P>
<P>　　显而易见的是，拿优质或稀缺的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来吸引资本和金融机构的进驻，在发展金融商务的同时毒害社会公平，在给大企业和金融机构员工子女以锦上添花的同时，侵蚀的却是普通市民的权益。这既显示政府“媚商”的一贯做法，也显示了政府的“势利”。不过在这种做法、思维的背后，若隐若现的依然是“经济挂帅”、GDP激励的强大惯性。</P>
<P>　　诚然，诸如此类招商政策早已司空见惯，但也越来越受到公众的质疑和反弹。一些地方类似的招商引资的鼓励政策，因备受争议而被迫取消或叫停，如不久前深圳市的金融高管子女中考加分政策被迫叫停。因为助长“特权”、损害公平的公共政策，都是不得人心的。但如今，天河区政府还要往此老路上走，也从一个侧面暴露政府在招商政策上缺乏创意、创新的窘态——难道除了以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作为交换条件外，就没有其它“途径”了？比如说，政府能否在优化经营环境、健全法治、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审批、强化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创新，以此作为吸引大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落户呢？我想这是完全可以的，只不过实施起来会较具难度，且可能会伤及政府自身利益。因而，最直接最省事的办法是，拿优质稀缺的公共资源去交换，既干净利索、简单高效又不必大费周章。“走老路”的背后，似乎又还有“懒政”的影子。</P>
<P>　　像教育、医疗等稀缺的公共资源，严格来讲应该是全民共享的，其分配应坚守公正、公平的原则，但问题是政府却能够随时将其交易出去，且交易的对象是极少数人。那么要问的是，政府这样做公众同意了吗？公众的意愿体现了吗？为何在此类政策出台前，公众的声音往往都是失语了呢？这样的决策是否缺了民意基础呢？</P>
<P>　　或许，政府给大企业或金融机构以某种优惠，其实还有某种“政治待遇”的隐喻。当然，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政治待遇”，而是泛指能享受基于模糊的行政级别上的某种尊贵“服务”，好比银行的VIP。而这正是一个人的社会地位的象征之一。这也许挠到了某些人的痒处呢。倘如是，难怪此类牺牲社会公平的招商政策长盛不衰了。（默客）</P>
<P>　　<A href="http://www.ycwb.com/news/2008-06/17/content_1914069.htm">http://www.ycwb.com/news/2008-06/17/content_1914069.htm</A></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默客]]></author>
	    <comments>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1834335201</comments>
    <slash:comments>6</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1834335201</guid>
    <pubDate>Wed, 18 Jun 2008 03:43:3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8T03:43:35+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李宇春有权拒唱生日歌]]></title>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156481811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A href="http://img.blog.163.com/photo/B031fzwP3nKnUJzpSE357g==/5072742030279872109.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img.blog.163.com/photo/B031fzwP3nKnUJzpSE357g==/5072742030279872109.jpg"></A></P>
<P>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人一出名，是非就多，尤其是娱乐圈。</P>
<P>　<A href="http://ent.xinmin.cn/star/2008/06/11/1189166.html" target=_blank>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南航空姐为了替一位受灾的女孩补上17岁生日，邀请坐在头等舱李宇春为她唱首歌，可是，李宇春却用四川话冷冷地拒绝。虽然李宇春在第一时间对此事作出回应表示空姐未说明是为灾区孩子唱歌，但仍有不少网友提出质疑，认为就算李宇春不知道是为灾区孩子唱歌，也不应该用一句四川话“唱啥子嘛唱，有啥子唱头嘛”来回答。（据新民网）</A></P>
<P>　　首先申明，我不是李宇春的“粉丝”，相反，我并不喜欢李宇春。对前述拒唱一事，我认为李宇春完全有权利拒唱，不必对其苛责。</P>
<P>　　在评判拒唱一事之前，首先要搞清楚的一件事就是，在南航乘务员决定给灾区女孩补过生日，空姐公开说要请李宇春唱生日歌之前，有没有跟李宇春沟通过并获得其同意。如果没有，不仅显得突然，且有自把自为、不尊重李宇春个人意愿之嫌，说不好听一些，有当众胁迫之意。在这种情况下，李宇春难免反感并有权拒唱，而她是否知道替灾区女孩唱歌已是次要问题了。简言之，她没有这个义务。</P>
<P>　　再善意一点，李宇春最近参加慈善义演的活动颇多，整天飞来飞去，难免身心疲惫，或许正想趁在飞机上休息、安静一下，但在飞机上依然没法安静和休息，这难免令其不爽。此乃人之常情，并非不可理解。此外，在飞机上给灾区女孩过生日还弄得动静颇大是否合适，是否会造成安全问题也令人质疑。同时，在飞机上搞生日会，是否尊重了其他乘客的权利？</P>
<P>　　由李宇春拒唱事件，我还想到一些其它问题。</P>
<P>　　对于灾区的孩子及受灾群众，给予各种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关爱、抚慰是应该的必须的，但是有的时候，在某些事情上，过度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关爱如果运用不恰当的话，反而会对他们构成另一种“伤害”甚至“歧视”。特别是对于灾区的孩子而言，不断强化其受灾的“悲情”意识，显然不利于让其从地震阴影中走出，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这些孩子需要的也许是淡化或淡忘记忆，而不是相反。但许多时候我们恰恰忽视了这一点，以致善因不得善果。</P>
<P>　　同样，对于受灾群众的帮助也不应该没有原则，不能事事包办。归根到底，灾区的重建主体是灾区人民，必须激发其重建家园的信心、勇气和斗志。但在一些灾区，即使受灾群众身体健康也事事由志愿者代劳，这样固然表达了志愿者对受灾群众的帮助和关爱，但这显然又不利于受灾群众自身积极主动性的发挥，容易使受灾群众形成精神依赖，也难免令其继续沉浸于灾难阴影而难以自拔。这对于今后的灾区重建是不利的。灾区人民不仅要重建家园，还要重建精神。</P>
<P>　　还有，抗震救灾也好，捐款募捐也好，灾后重建也罢，都不是生活的全部。不管灾情多重，悲情多浓，人们终须回归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没必要搞得时时处处都愁云惨雾，都成了捐赠募捐的“战场”。毕竟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才是人们的生活常态。</P>
<P>　　此外，捐款、救灾等也不是道德评判的唯一标准。特别是对一个人进行道德审判的时候，不能以某一个唯一的标准来衡量。拿李宇春拒绝给灾区女孩唱生日歌一事来讲，如果据此就判断李宇春的道德缺陷，恐有失偏颇。那种非此即彼的单一思维方式，用在对人们的道德评判上是不合适的，甚至是有害的，哪怕你站据了所谓的道德制高点。</P>
<P>　　因此，对李宇春在飞机上拒绝为灾区女孩唱生日歌这事，我认为大可不必上纲上线，举起道德大旗恶言讨伐之。也许李宇春的表现有些冷漠，但起码李宇春不是我们的敌人。（默客）</P>
<P>　　<A href="http://ent.xinmin.cn/star/2008/06/11/1189166.html">http://ent.xinmin.cn/star/2008/06/11/1189166.html</A></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默客]]></author>
	    <comments>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1564818113</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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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5 Jun 2008 06:48:18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5T06:59:2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以不文明对付不文明，是对文明的背叛]]></title>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154384454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昨天，广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号召市民加入“闪亮红绿灯”交通百态拍客行动，将身边不文明交通行为拍摄下来上传至活动专题网站,对于点击率最高的前十张拍客照片，志愿者别动队将启动“人肉搜索”，对违规“主角”进行长期跟踪，主办方将根据点击率对优秀照片作者予以奖励。这一做法一出街即遭市民质疑。（6月14日《南方都市报》）</P>
<P>　　据悉“闪亮红绿灯”交通百态拍客行动，是团市委、广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志愿红绿灯”系列活动之一，其背景是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简称“创文”）进入攻坚阶段。主办方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表示，“拍客+人肉搜索”的活动模式，无意也不会暴露广大市民的个人隐私，其重点在于通过活动让市民提高文明出行意识，为广州“创文”出力。</P>
<P>　　不过笔者以为，此举出发点虽好，但以“拍客+人肉搜索”这种具争议、不文明的方式来提高市民的文明意识，促进广州“创文”，是不妥当的。</P>
<P>　　首先是缺乏法律依据。普通市民不是执法者，不具执法资格。即使是将市民拍摄的违章或不文明行为，不是作为执法部门执罚的依据，而是上传到专题网站公布、供公众点评，同样也法律依据不足。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这种做法。在这种情况下，号召市民参与“拍客”活动不合适。</P>
<P>　　其次是涉嫌侵权。正如一些法律界人士所指出，此举涉嫌侵犯了公民的人格权、肖像权和受尊重权。知名律师朱永平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明确提出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我国《民法》也明确规定公民的隐私权保护。“拍客”行动损害了他人的三大权益。据此，这一活动本身已涉嫌侵权，还要号召公众参与其中，容易陷参与者于不义和危境，譬如引发争议、冲突甚至惹来官非等等。不可不慎。</P>
<P>　　再次，以提高市民文明素养，促进城市文明为初衷和目的的活动，其所采取的方式却不文明甚至有公开羞辱、“多数人暴政”之嫌，这是让人难以接受的。不管“拍客”活动的出发点多么良善，但其方式的不文明，其实质是对文明的背叛和反动。一次不文明的行为，难道就该“示众”？</P>
<P>　　市民出行文明程度的提升，市民道德、素质的提高，遵章守法意识的加强，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不大可能以这种“疾风骤雨”的活动可以直正达到的，而是需要依靠长期的文明观念的宣传、公民责任的教育才能取得真正的效果，如果这种宣传、教育能做到“润物无声”则效果更佳。</P>
<P>　　诚然，广州“创文”进入攻坚阶段，而且领导对这个“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也表现出极高的期望，甚至志在必得，有关部门确实承受着不小的压力。但即使如此，也不应该以不文明的方式来促进城市的文明。以一种不文明“对付”另一种不文明，难免给人以“以毒攻毒”、“以暴易暴”的不安感觉。不论其效果如何，终归都缺乏美誉度。（默客）</P>
<P>　　<A href="http://www.nanfangdaily.com.cn/epaper/nfds/content/20080614/ArticelA15002FM.htm">http://www.nanfangdaily.com.cn/epaper/nfds/content/20080614/ArticelA15002FM.htm</A></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默客]]></author>
	    <comments>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1543844541</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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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5 Jun 2008 04:38:4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5T04:40:3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扫除“黄赌毒”不能一曝十寒]]></title>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14449257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几百米长的街就有四五家卖淫档口，明目张胆地招揽生意，我们的派出所去哪了？社区民警去哪了……”在6月12日上午召开的全市扫除“黄赌毒”专项工作会议上，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怒斥某些政府部门整治“黄赌毒”的决心不够，不排除有人当“保护伞”。（昨日《新快报》）</P>
<P>　　社会上的“黄赌毒”现象，老百姓虽深受其扰、深受其害，但由于某些职能部门对此态度暧昧，也使得人们见惯不怪甚至麻木无奈了。于是，“黄赌毒”在一些地方日显招摇，俨然成了“正当”职业、“正常”现象。究其根本原因，正如张桂芳所言：一是认识不足，将“黄赌毒”问题看成见惯不怪、法不责众之事，对根治问题缺乏信心和决心；二是打击不力，个别部门和少数干警对“黄赌毒”视而不见，甚至不排除有“保护伞”存在。此可谓一语中的，问题是知易行难。</P>
<P>　　“黄赌毒”问题严重甚至局部泛滥，首先是公安机关的失职、渎职问题。公安机关是扫除“黄赌毒”的主力军，然少数公安干警却对“黄赌毒”视而不见，这不是渎职、失职又是什么！令人深思的是，对此失职、渎职现象，往往停留于依靠公安机关的内部问责，或者在偶然的外因（如媒体监督）推动下而不得进行问责。此次张桂芳的严辞“怒斥”，直接导火线也是媒体对广州部分城中村“黄流涌动”现象的公开报道。也就是讲，常态性且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即使不是缺位也是软弱的。人大是监督政府部门工作的权力机关，但其对公安机关日常工作的监督作用发挥得并不理想，难令公众满意。群众对“黄赌毒”现象反应强烈，却罕见人大对公安机关进行质询和问责，或者说监督力度略显不足。倘若人大等民意机构能持续不断地强化对警方履职状况的监督，那么警方对诸如扫除“黄赌毒”等本职工作也就不敢懈怠了。</P>
<P>　　按既往经验，“黄赌毒”问题泛滥，往往伴有“保护伞”现象，但要彻查“保护伞”问题，却比扫除“黄赌毒”本身更为艰难。盖因充当“保护伞”者，往往具有一定的能量或权力，欲除之必遭重重阻力。而保护伞不倒，等于只打“苍蝇”，放过“老虎”。况且，仅靠公安机关的追究、问责，也难免力有不逮而难以彻底的尴尬。因而，诸如人大、媒体、公众等外部监督力量尤显重要。</P>
<P>　　令人诟病的还有，扫除“黄赌毒”现象，一向都存在运动式执法，一曝十寒的流弊。上级有要求、领导发话了，或者在某种特定阶段，就动一动，抓一抓，过后旋即“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尔后“黄赌毒”问题迅速回潮，死灰复燃，然后等待下一次的专项整治。如此循环往复、恶性循环。长久以往，这几乎成了一种执法惯性、执法常态。不过，不独扫除“黄赌毒”如此，其它诸如食品安全监管、生产安全、打击假冒伪劣等领域，同样存在类似的执法惯性。</P>
<P>　　张桂芳在会上严肃要求采取最严厉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领导干部问责制来打击“黄赌毒”，提升围剿“黄赌毒”的成效。为此，广州制定了非常严厉的问责制度。但持之以恒地严格执行这一制度才是真正的关键。（默客）</P>
<P>　　<A href="http://www.ycwb.com/news/2008-06/13/content_1910769.htm">http://www.ycwb.com/news/2008-06/13/content_1910769.htm</A></P>
<P>　　<A href="http://www.ycwb.com/news/2008-06/13/content_1911195.htm">http://www.ycwb.com/news/2008-06/13/content_1911195.htm</A></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默客]]></author>
	    <comments>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14449257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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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4 Jun 2008 04:49:0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4T04:55:5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国画：乳亲（转贴）]]></title>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1211351558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A href="http://img.blog.163.com/photo/jA_MIPTD3_fkYiJL669MCg==/4297278469442256865.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img.blog.163.com/photo/jA_MIPTD3_fkYiJL669MCg==/4297278469442256865.jpg"></A></P>
<P>　　<STRONG>国画：乳亲 作者：陆佳</STRONG> </P>
<P>　　载2008年06月12日《羊城晚报》“花地”</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默客]]></author>
	    <comments>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12113515583</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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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2 Jun 2008 23:35:1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2T23:35:59+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个人信息不保护，我们都是“透明人”]]></title>	
    <link>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1111214192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在信息社会，信息其实就意味着财富。在我们身边，非法搜集、交易和滥用个人信息，以牟取利益的黑色地下市场已经暗流涌动甚至已成规模效应，不断地侵蚀着人们的隐私安全和合法利益。 </P>
<P>　　新近的案例是，深圳全市的孕产妇信息库发生泄露，每年达10万孕产妇信息被泄露。日前不法分子将预产期在今年3月至8月、共计 
<TABLE align=left>
<TBODY>
<TR>
<TD><SPAN style="DISPLAY: none"></SPAN></TD></TR></TBODY></TABLE>4万多条信息制成“泄密光盘”销售，一张光盘1.2万元一口价销售！信息泄露的直接结果是，深圳70余家大小医院的产科，多数孕产妇时常受到广告推销电话或短信骚扰，骚扰内容涉及月子保姆、婴儿奶粉、百日摄影、胎毛毛笔、产妇健身等。（据6月10日《南方都市报》） </P>
<P>　　尽管泄露的信息量惊人且情况比较严重，但并不令人意外和震惊，甚至显得稀松平常，盖因类似的个人信息泄露案例时有发生，譬如物业公司出非法出售业主资料、地产中介非法收集客户信息、招聘企业转卖人才信息，等等，诸如此类，可谓司空见惯了。此次媒体披露的深圳孕产妇信息库泄露，只不过是个人信息泄露的又一案例而已。 </P>
<P>　　个人信息泄露给人造成的困扰，在日常生活中，想必大家多少都有切身体会，如接获骚乱短信、垃圾短信广告、推销广告等等。去年底我途经杭州时，在杭住宿一晚并预订了一张次日回广州的机票。预订机票要填写身份证号码，同时为方便联络还提供了手机号码。但想不到预订的机票尚未到手，好几家预定机票公司的广告短信已经透过我的手机野蛮地对我实施轮番“轰炸”了，这样情形一直持续至我回到广州若干天之后，真是不胜其扰。虽然约略知道是宾馆或预定机票时个人信息被泄露了，但如真要去追查泄露的责任却非易事了。 </P>
<P>　　个人信息被泄露之后，一个人就几无隐私可言了，在人前就如同“透明人”了。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好比一个人虽穿着衣服，但在掌握你个人信息的非法分子眼里，你就是在裸奔，连身上几根毛他都一清二楚。这时候，一个人就时刻生活在他人的注视之下，有一种被偷窥被监视的不安感，这样生活也就无多少安全保障了。如果这只是心理上的困扰的话，严重者则可以给个人带来财产损失和飞来横祸了。譬如个人身份证被泄露，银行卡信息泄露、家庭住址电话信息被非法者获取，引发犯罪，就会对个人的财产构成潜在危险和威胁，甚至给社会带来不稳定。个人信息的保护，关涉个人财产的安全。不仅如此，个人信息等属于公民隐私，是人权的一部分，保护个人信息是保护人权的重要内容。没有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但个人财产难免受失，同时其它的个人权利也难免同样受损，如个人尊严、名誉权等。 </P>
<P>　　在信息传播异常方便快捷的今天，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尤显重要。在某种程度上说，个人信息安全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之所系。然而遗憾的是，尽管个人信息如此重要，但眼下国家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却依然是缺位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虽然经多方呼吁，甚至一度传出专家建议稿已经拟就，但至今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何时出台更是没人知道。为个人信息立法，不是立法技术的问题，而是有关部门的观念误区问题，也即对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缺乏足够的重视，导致个人信息的立法及其保护严重滞后于会现实。与此同时，虽然个人信息日获重视，但是揆诸社会现实，不注重个人信息保护的现象也随处可见，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也尚待加强。 </P>
<P>　　必须强调，虽然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缺位，但是对于像深圳这样大规模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也并非就只能束手待毙，任由不法分子胡作非为。当务之急是，对涉嫌泄露孕产妇信息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彻查，让真相大白于天下，即使不能对责任人予以法律制裁，也必须让其承担职业伦理和公共道德范畴内的严重后果，甚至行政处罚，追缴其非法所得。在查清来龙去脉的基础上，斩断非法搜集、盗取、滥用、买卖个人信息牟利的利益链条，坚决遏制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的猖獗行为。 </P>
<P>　　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不管是立法还是具体保护措施上，都已显刻不容缓了。如果个人信息不获严格保护，我们都难免沦为“透明人”的尴尬。（默客）</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默客]]></author>
	    <comments>http://yangri007.blog.163.com/blog/static/47340631200851111214192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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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1 Jun 2008 11:21:4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1T11:24:1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我的密友]]></title>	
    <link></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a href="http://wenyc1230.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Mi4s_Oin976iWXv1iBuc9w==/462181911759397143.jpg" border="0" />北风</a>
			<a href="http://xiaoshugaojian.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pMH332QQkA6BRlKru6Rqaw==/3448912889635784628.jpg" border="0" />笑蜀</a>
			<a href="http://kangbude.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BcVs0Ff67dK3PsES82D1Qg==/181832834955241831.jpg" border="0" />康不德</a>
			<a href="http://buchongboke.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ub7H99arekMFFRdNuGobAQ==/919860223890724231.jpg" border="0" />令狐补充</a>
			<a href="http://blog.163.com/yihan520_mm@126/"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ol8pYzgfweMgZYYmhQUbFA==/177329235328102974.jpg" border="0" />南云</a>
			<a href="http://lianki.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FmSc0-ASXNGY67-X-LC7jw==/182395784908668201.jpg" border="0" />满河</a>
			<a href="http://xiedchu.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PaG1WvFQsOuiNTi9B_xDGg==/2851904464032482392.jpg" border="0" />谢浮名</a>
			<a href="http://blog.163.com/jmfdgr@126/"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gPBhmUh0a6_TSphU8JCYkA==/472877960875063826.jpg" border="0" />思念远方</a>
			<a href="http://caikey3999.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LWzx4IxatZwoy9_p-oD1ZQ==/182677259885513079.jpg" border="0" />安雅小轩</a>
			<a href="http://matthewhau.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6VqjXZLgeWU5whVOyGlcMw==/169729410957010891.jpg" border="0" />余以为</a>
			<a href="http://xuzhiming668.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b6ShL33ticl2GOdxQ3jc6w==/2876674261983008865.jpg" border="0" />一叶知秋</a>
			<a href="http://quan99840168.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ZAHVSfw1LDavwEFsj5XjXQ==/180425460071757757.jpg" border="0" />女色內酷</a>
			<a href="http://whoyang.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yBjH4JXkT1WtuMgePHg7kw==/2589288310761839979.jpg" border="0" />响指</a>
			<a href="http://30584889.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a7C0JD1xPjGDxWrutd0L7A==/170010885935328181.jpg" border="0" />刘雨琪</a>
			<a href="http://fengshanshu.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R1QF-C1CPq4htG2seny2zA==/488640559570482841.jpg" border="0" />冯善书</a>
			<a href="http://1949930.ok.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R_Ba8cIkuzxP2QZaWnp44g==/175640385467741235.jpg" border="0" />1949930.ok</a>
			<a href="http://blog.163.com/yanran0904@126/"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o2MIKZ1dMxFRh1NY1aPbYQ==/174514485561021089.jpg" border="0" />XIAOXIAO</a>
			<a href="http://blog.163.com/liuhb_163blo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8LGMQAsYQYTVMyC-EmCXHA==/170292360911961655.jpg" border="0" />刘洪波</a>
			<a href="http://bs2007120.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aVI_kuCfnwCq6jYK3gd7WA==/186054959605775353.jpg" border="0" />田冰冰</a>
			<a href="http://ok.bxyr.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STlAepEBheSFffcjSfTMw==/2038441781338817286.jpg" border="0" />怡人</a>
</div>]]></description>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yangri007.blog.163.com/friends</guid>
    <pubDate>Tue, 1 Jan 2008 00:00:0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1-01T00:00:00+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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